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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区柳林镇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26-08-04
摘要:一卡通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JBJ-2026-024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区柳林镇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公告内容

更正内容:

将原有公告七、其它补充事宜

8、凤翔区柳林镇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用工、培训、财政发放硬性要求:

(一)用工管理要求

①用工总量硬指标:施工期间带动本村及本镇临近村群众就近务工不少于 85 人,设置公益性岗位 2 人。

②本地化比例:务工人员优先使用柳林镇小唐村及周边村农村劳动力,本地用工占比不低于 85%;优先吸纳脱贫户、防返贫监测户、易地搬迁群众、低收入农户,该类群体占总用工不低于 30%。

③实名制管理:施工单位进场 3 日内建立务工人员实名制台账,含身份证、住址、身份类别(脱贫 / 监测 / 普通)、惠农一卡通账号、每日考勤记录;实行每日现场签到,严禁代签、虚造人员。

④劳务协议:与全部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岗位、日酬标准、务工周期、发放时限。

⑤按月公示:施工现场及小唐村村务公示栏按月公示务工名单、出勤天数、应发薪酬,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二)劳务技能培训要求

①培训总量硬指标:开展劳务技能培训不少于 85 人(与用工人数匹配,审批表明确要求),做到 "上岗一人、培训一人"。

②岗前必训:所有务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完成不少于 8 学时的安全生产 + 施工技能双培训,内容涵盖混凝土路面施工、U 型渠砌筑、基坑防护、用电安全、机械配合作业安全及以工代赈政策宣讲。

③常态化复训:项目实施期间每 2 个月组织一次专项技能复训和安全再教育;联合镇劳保所开展务工维权、增收政策普法培训。

④培训台账:留存签到表、培训课件、现场影像资料,培训经费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单独建账,监理全程核查。

(三)财政劳务报酬发放管理

发放总额硬指标: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26 万元,占申请中央以工代赈资金(299 万元)比例为42.14%,分工程明细:

①道路工程:中央资金 150.33 万元,劳务报酬62.83 万元,占比 21.01%

②排水渠工程:中央资金 148.67 万元,劳务报酬63.17 万元,占比 21.13%

专款专用:中央财政资金首笔拨付 40% 专项锁定劳务报酬资金池,严禁以机械租赁费、材料费挤占劳务报酬额度。

发放周期与渠道:按月核算、按月足额发放,每月考勤公示无异议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务工人员本人惠农一卡通 / 银行卡转账发放,备注 "柳林镇 2026 以工代赈务工工资";禁止现金发放、禁止微信 / 他人代领。

台账归档:施工单位留存考勤表、薪酬核算表、公示照片、银行转账流水、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单,按月报送监理、镇政府、区发改局备案,作为竣工审计核心档案。

违约追责:出现克扣、拖欠、截留劳务报酬或虚造务工套取财政资金的,立即暂停资金拨付,扣减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终止施工合同并上报发改、财政、纪检部门追责。

改为8、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要求,须吸纳本村和本镇临近村群众不少于85人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开展技能培训不少于85人,发放劳务报酬126万元以上,占申请中央以工代赈资金比例为42.14%以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柳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柳林大道北侧

联系方式:15760970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5室

联系方式:13892400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智建宝鸡经办

电话:138924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