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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境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设备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24-05-07
摘要:一卡通

项目概况

上海市高境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设备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506

项目名称:上海市高境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设备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9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9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市高境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高境所)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15号。现有办公信息化设备包括交换机、服务器及存储、探访管理和亲情电话、戒毒人员一卡通、有线电视、视频会议、eSpace远程通讯,数字电话等业务子系统,对场所信息化应用和安全稳定运行起到了关键作用。近年来,随着戒毒场所业务系统运行要求的不断提高,创建智慧戒毒所的进程不断加快,场所内各系统软硬件设备都需要更加安全可靠的技术支撑,为确保已逾质保期外的各系统中所有软硬件设备处于稳定高效的运行状态,必须进行定期合理的运行维护保障。
运维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运维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15号
预算金额:499600元
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且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至 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

方式: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审核通过后领取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上海市高境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设备运维项目

(二) 采购服务内容及数量:上海市高境强制隔离戒毒所现有办公信息化设备包括交换机、服务器及存储、探访管理和亲情电话、戒毒人员一卡通、有线电视、视频会议、eSpace远程通讯,数字电话等业务子系统,对场所信息化应用和安全稳定运行起到了关键作用。近年来,随着戒毒场所业务系统运行要求的不断提高,创建智慧戒毒所的进程不断加快,场所内各系统软硬件设备都需要更加安全可靠的技术支撑,为确保已逾质保期外的各系统中所有软硬件设备处于稳定高效的运行状态,必须进行定期合理的运行维护保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 预算资金:49.96万元。

(四)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合格的响应人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 具体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 获取磋商文件方法:

(一) 凡愿意参加磋商的合格响应人可自2024年5月7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携带下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前往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进行现场报名初审: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 供应商已登记入库证明资料。

报名初审合格的单位可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参与磋商。

如因报名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报名单位或填表者承担。

(二)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磋商时间安排:

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5 月17日13:30时(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 5月17日13:3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会议室

届时,请响应人派遣授权代表前来参加磋商会,并签到以示出席。

磋商时,响应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对其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高境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15号        

联系方式:查警官,55042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            

联系方式:李霄凌,13052450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霄凌

电 话:  1305245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