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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关于人脸、车轨系统整合及数据推送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21-11-05
摘要:营口市公安局关于人脸、车轨系统整合及数据推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公安局关于人脸、车轨系统整合及数据推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1399

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安局关于人脸、车轨系统整合及数据推送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48,375.00

最高限价(元):2,648,375.00

采购需求:查看

营口市公安局人脸、车轨系统项目总体要求

一、商务部分

1、售后服务要求

建设工期:投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及系统交付。

质量保证:投标人提供设备三年质保及维护,确保三年内扩容系统稳定运行。

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在系统出现故障期间投标人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

2、对接费用须知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前提下,需要充分考虑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扩容、对接、调试等各种费用,甲方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单独追加费用。

3、技术响应表

序号 技术要求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涉及功能、招标清单、招标参数等整体响应情况
2 营口市公安局已搭建人脸、车轨系统,具有数据接收转发设备,大数据存储,平台,人脸车辆智能解析服务器,摆渡设备,对接等设备,目前已实现人脸8路数据上传省厅,车辆384路数据上传省厅;同时过人、过车数据实时与内网大数据平台进行kafka传递,由大数据平台进行访问调用。
本项目属于原有系统扩容需求,要求投标人充分利旧利现,利用既有数据传输通道,完成动态、在线扩容,不影响既有考核系统,投标人在响应需求同时,需有详细解决方案。
3 本项目以公安视频专网和公安内网现有平台为基础,在现有平台上对人脸系统与车轨系统进行在线扩容升级(不影响现有省厅考核及大数据业务应用),即在项目升级建设过程中保证公安平台原有视频数据、图片数据、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不丢失,且平台汇聚的所有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等可进行统一检索,对人、车形成完整轨迹。扩容升级完成后,公安平台现有全部功能(含定制功能)需完全保留。对市局目前已解析的人脸、卡口图片半结构化数据,应直接复用,避免多次解析造成分析结果延时过大和资源浪费。投标人在响应需求同时,需有详细解决方案。
4 本项目要求在完成省厅考核同时实现全量数据传递给公安大数据平台,供大数据平台调用。投标人在响应需求同时,需有详细解决方案。
5 公安视频专网及公安网均建有视频大数据服务系统,要求本次扩容所产生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人脸特征、车辆特征等实现无缝兼容,互相共享。投标人在响应需求同时,需有详细解决方案。
6 从公安实战、应用及系统稳定运行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与既有系统无缝对接的详细解决方案。

二、技术部分

项目概述

项目需求

根据《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绩效评价方案》要求,营口市公安需要推送省厅数据:车辆卡口不低于900路(包括市及区县),人像卡口不低于300路(包括市及区县),并针对上传数据要求如下:

Ø 上传数据:车辆卡口:上传车辆小图及大图URL;

Ø 人像卡口:上传人脸小图及大图URL。

同时结合营口市公安局应用需求,针对营口市公安局大数据平台进行系统扩容,以达到建设服务于实战的要求。

目前营口市公安局已实现部分车辆卡口数据及人脸数据整合上传,故本次系统需要在现有大数据平台、人脸、车轨系统上进行扩容,达到省厅考核及公安应用的目标。

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市局已搭建人脸、车轨系统,具有数据接收转发设备,大数据存储,平台,人脸车辆智能解析服务器,摆渡设备,对接等设备,目前已实现人脸8路数据上传省厅,车辆384路数据上传省厅;同时过人、过车数据实时与内网大数据平台进行kafka传递,由大数据平台进行访问调用。

专网人脸前端已满足300路考核数量,但相关转发、摆渡及后端分析设备性能不足,需要动态扩容,满足数据传输需求。

专网车轨前端数量不足,不满足900路考核要求,需要对接市交警卡口点位、开发区交警点位、盖州交警点位,增加对接、接收转发、摆渡、智能分析等设备,满足数据传输要求。

同时,公安大数据平台系统前期已经对接部分人脸、车轨信息,随着专网数据的增加,需要在公安内网增加推送大数据平台业务设备。

设计依据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2015-2020)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20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5]4号)文件精神,推动视频监控建设,提高社会面管控及维稳处突能力,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营口市公共安全工作稳定、有序提供有力支撑。

相关标准如下:

Ø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 T 28181-2011)及补充文件;

Ø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_T669.1-2008);

Ø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安全技术标准》(C.A_T669.2-2008);

Ø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前端信息采集技术要求》(GA_T669.3-2008);

Ø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A T669.4-2008);

Ø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卡口信息识别、比对、监测系统技术要求》(GA_T669.9-2008);

Ø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_T669.10-2008);

Ø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Ø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指导性技术文件》 公安部科技局;

Ø 《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没计要素》 公安部科技局;

Ø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311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公安部科技局;

Ø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5724);

Ø 《通过新国标符合性检测的视频图像管理平台产品目录》 公安部;

Ø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Ø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Ø 《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Ø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

Ø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8898-2001);

Ø 《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GB4793-2001);

Ø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4943-2001);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926);

Ø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50198-94);

Ø 国家标准GB 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Ø 信息产业部和广电总局有关中国电视制式要求;

Ø GA/T 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和要求;

Ø 国家标准GB50198-96,《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Ø 国家标准GBJZ32-90-92,《中国电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Ø 国家标准GBJ115-87,《工业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Ø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Ø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Ø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Ø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Ø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90);

Ø 《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6);

Ø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Ø 《中国电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Z32-90-92);

Ø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

Ø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范》(JTJ 074-2003);

Ø 《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1798-89);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4年5月1日施行);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扩容方案设计

本次项目建设充分立旧立现,以公安视频专网和公安内网现有平台为基础,在现有平台上对人脸系统与车轨系统进行在线扩容升级(不影响现有省厅考核及大数据业务应用),即在项目升级建设过程中保证公安平台原有视频数据、图片数据、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不丢失,且平台汇聚的所有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等可进行统一检索,对人、车形成完整轨迹。扩容升级完成后,公安平安现有全部功能(含定制功能)需完全保留。为避免增加故障节点,公安建设的前端、存储、解码等设备直接接入市级公安平台,不通过跨域互联方式进行整合。同时需对于市局目前已解析的人脸、卡口图片半结构化数据,应直接复用,避免多次解析造成分析结果延时过大。

通过本次方案设计,对现有人脸车轨系统进行线性扩容,完成人脸车轨考核上传规模要求:300路人脸数据上传省厅,900路车辆数据上传省厅。同时实现全量数据对接kafka传递给大数据平台,供大数据平台调用。

人脸及车轨扩容方案设计

人脸整合:专网平台汇聚接收300路人脸前端,完成视频30天,图片180天存储;扩容人脸智能分析系统,实现不低于300路后端人脸比对分析。增加图片摆渡设备,将人脸大图小图及结构化数据打包压缩,从专网摆渡到公安内网。内网平台增加多维数据接收设备,接收转发人脸数据、人脸小图及URL上传省厅;人脸大图URL、小图及结构化数据对接传送给大数据平台。

车轨整合:专网平台增加多维数据接受转发设备,汇聚接收900路卡口前端图片,扩容车辆图片二次分析系统,实现不少于450万/天车辆二次分析(不低于600W图片像素分析)。增加图片摆渡设备,将卡口大图小图及结构化数据打包压缩,从专网摆渡到公安内网。内网平台增加多维数据接收设备,接收转发卡口数据,卡口小图及URL上传省厅;车辆大图URL、小图及结构化数据对接传送给大数据平台。

大数据平台扩容方案设计

营口市公安局大数据平台服务于应用,针对人脸车轨数据通过已经实现的对接通道,在现有设备基础上进行升级扩容,满足本次数据增加所需承载设备,公安内网增加数据摆渡设备、多维数据接收转发设备、大数据服务器、存储、智能分析及对接设备,将专网摆渡过来的过车信息、结构化数据与URL通过kafka对接给大数据应用业务平台,并通过URL访问内网存储进行图片下载保存,拓扑图如下:

为避免碎片化数据影响边界稳定运营,要求利用既有打包机制,通过摆渡软件完成打包压缩功能,利用内网分析设备实现二次分析(保障时效性)。卡口小图、URL及结构化数据对接传送给大数据平台,由大数据平台,通过URL下载全量图片。

同时为保障大数据平台实战应用功能,内网扩容分析系统,实现图片与分析数据高度融合,并提供特征值数据,达到特征值以图搜图、车辆相似度对比功能,便于追查布控。

扩容方案功能描述

本次项目建设需要以公安视频专网和公安内网现有平台为基础,不改变现有平台架构,保障公安人员稳定应用,避免应系统架构变更导致公安业务出现停滞。本次项目需要增加对接、接收、转发、摆渡、智能分析等设备,需要与公安现有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智能分析设备需要与原有智能分析设备实现统一管理应用,避免新老设备数据不兼容,影响实际应用。平台既有功能概述如下:

第1章

1.1

Ø 用户权限管理

Ø 实时图像点播与控制

Ø 流媒体转发

Ø 视频控制

Ø 视频转发与共享

Ø 多画面浏览

Ø 多画面显示

Ø 多画面轮巡

Ø 监控点检索

Ø 历史图像的检索和回放

第2章

2.1

2.2

2.3

2.3.1 人脸比对分析系统功能

人脸检索

客户端下发人脸检索任务后,人脸结构化分析服务器通过处理,将结果返回给客户端,包括人员图片、人员ID以及相似度等信息。

黑名单布控

客户端配置黑名单布控比对任务后,人脸分析服务器将抓拍到的信息以及告警信息存入数据库,客户端从数据库读取信息,将抓拍的人脸信息和黑名单告警信息呈现。

人脸属性

支持年龄、性别、是否戴眼镜的属性识别功能。

过人检索

对IPC过人图片支持不同时间段检索。

其他功能

人脸结构化分析系统除了能够支持基本的:人脸特写抓拍,人脸比对,联动告警,视频实况实时查看,录像查询、回放、下载等,还能够支持人脸检索及查询等特色功能。

2.3.2 车轨图片分析系统功能

车型二次识别,能够对卡口、微卡口抓拍的图片进行二次识别,识别过车的品牌、型号、年款信息和车辆特征,将二次识别后的车辆信息增加到数据库的过车记录中。并将采集到的车辆图片实时传送至营口市公安局车轨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系统可识别多个品牌及车辆制造厂商、多种车系子品牌,为公安图侦与车辆检索提供了便利条件。

支持“以图搜图”功能,能够对输入的目标车辆抓拍图片(车牌无损、无牌)进行特征识别,并且支持手动校验,通过车辆特征对卡口抓拍的图片进行检索,寻找相似度高的目标图片。

可识别车牌号码字符

“0~9”十个阿拉伯数字,“A~Z”二十六个英文字母;

2013式军用车牌;

2013年新武警车牌字

号牌分类用汉字(警、学、领、试、挂、港、澳、台);

港澳车内地牌照、使馆、领事馆、民航车牌、新能源车牌;

92式牌照(GA 36-92)、02 式牌照(GA 36.1-2001)。

可识别多种车身颜色

能够识别包括白色、灰色、黑色、红色、紫色、蓝色、黄色、绿色、青色、棕色、粉红色,还可以识别车身颜色的深色和浅色。

可识别多种车辆车型

可识别客车、大货车、轿车、面包车、小货车、SUV、中型客车。

可识别多种车辆品牌

可识别多种车辆品牌,包括奔驰、宝马、大众、别克、丰田、本田、依维柯、金杯、福特、现代、马自达、奇瑞、奥迪、雪铁龙、雪弗兰、标致、东风、五菱、尼桑、起亚、皇冠、东南、比亚迪等车标。

可识别多种车辆子品牌

可识别多种车辆子品牌,包括奥迪A6L、奥迪Q3、奥迪Q5、阿斯顿马丁DB9、阿斯顿马丁DBS、保时捷911、别克GL8、君威、君越、奔腾B50、奔腾B70、本田歌诗图、本田锋范、标致307、标致308等2000多种细分车型,其涉及范围包括当前已停售,或刚上市热销的各种细分车型。

遮阳板识别

可实现前排驾驶位是否放下遮阳板的检测。在刑侦和稽查布控中,可较好的利用该识别信息进行嫌疑车辆的初步筛查,如将夜间仍放下遮阳板的车辆作为重点管控车辆进行管理。

安全带识别

可实现前排乘坐人员是否系安全带的检测,其中未系安全带的车辆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进行违法处罚。

打手机识别

可识别和检测司机是否打手机,并能够对开车打手机的违章驾驶起到很好的交通管理。

黄标车识别

可实现车辆挡风玻璃上黄标的识别,并在禁止黄标车驶入的城区进行专项治理。

危险品车识别

通过危险品车的特征检测可实现危险品车的识别,能为危险品车的专项整治和管理提供基础功能保障。

三、设备清单

序号 中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一、专网部分
1 图片接入服务软件 1.支持主流卡口电警厂商设备和平台的接入,非主流厂家可以快速定制开发 2.单台支持一套FTP格式/SDK/私有协议接入;接入卡口/电警数量:≤150个
3.接入过车信息、图片性能:不带图片:每秒200条过车信息;带图片:100张图片/s(图片分辨率≤300W);50张图片/s(图片分辨率≤900W);
4
2 多维数据服务软件 1、承载视图库A接口,支持采集装备或采集系统按照GA/T 1400标准A接口接入平台并上报相关人脸、车辆等数据 ;
2、承载视图库B/C/D接口;支持GA/T 1400标准针对人、车、案事件所规定的相关业务功能;
3、承载WA3011协议,支持wifi采集设备、RFID采集设备接入宇视平台并上报相关MAC/RFID等数据;
4、人脸图片/车辆图片接入及转发能力入口带宽:不低于512M,出口带宽不低于1024M 5、人脸/车辆小图以及结构化数据接入及转发性能:不低于500条/秒 6、人脸/车辆大图URL、MAC/RFID数据接入及转发性能:不低于1500条/秒
5
3 图片摆渡服务软件 1. 支持FTP格式摆渡穿越安全边界
2. 接入过车、图片性能:不带图片:每秒200条过车信息;带图片:每秒50条过车信息
6
4 人脸摆渡服务软件 1、支持人脸数据、MAC数据、RFID数据通过FTP跨网闸摆渡
2、支持第三方平台人脸、人体、机动车、非机动车非标接入及转发
3、使用场景:人脸/MAC/RFID等多维数据的跨边界摆渡
4、接入MAC、RFID、人脸数据,人脸数据中的图片为URL:结构化数据最大支持1500条/S 5、图片接入及转出性能:入口带宽: 不低于512Mbps,出口带宽: 不低于1024Mbps
6、图片跨网闸摆渡性能:跨网闸摆渡带宽不低于330Mbps
2
5 数据库服务软件 1. 支持实时机动车布控业务和大数据分析任务,满足各类大数据业务应用需求,同时要求与既有大数据平台数据无缝兼容、数据共享
2. 基于相关度算法提供亿级数据的秒级检索服务
3.单台最大存储容量: 50亿条结构化数据或5亿条半结构化动态人脸数据或1亿条半结构化过车数据或1.5亿条半结构化静态人脸数据或5亿条半结构化视频人数据
4.单台最大检索范围 :
50亿条结构化数据秒级检索(检索的时间条件在1亿数据量的时间范围内时)或1.5亿条半结构化动态人脸数据秒级检索或2000万条半结构化过车数据秒级检索或1.5亿条半结构化静态人脸数据秒级检索或7500万条半结构化视频人数据秒级检索
5. 支持单机异常不影响数据实时接入、不影响以图搜图业务、结构化数据查询业务、研判业务等
6.支持对指定的摄像机区域和时间段内达到预设置的相似度阈值和次数阈值的人脸抓拍图片进行分析统计,得到频繁出现的人员列表
7.支持过车数据多条件组合检索:10000亿的交通数据,根据车牌号码(支持不完整车牌)、抓拍地点、车牌颜色、车速、行驶方向、车辆处理状态进行多条件组合查询,秒级(1秒以内)呈现出结果
2
6 车轨图片智能分析系统 1.单设备不低于16个GPU计算单元
2.CPU:Intel 高性能CPU
3.内存:CPU内存8GB*2 DDR4, GPU内存8GB*16 DDR4
4.系统盘:128GB SSD*1
5.图片分析性能不低于240万/天(600W、900W)
6.与既有车轨分析系统数据兼容及数据共享
1
7 人脸智能分析系统 1.单设备不低于16个GPU计算单元
2.CPU:Intel 高性能CPU
3.内存:CPU内存8GB*2 DDR4, GPU内存8GB*16 DDR4
4.系统盘:128GB SSD*1
5.人脸比对分析性能224张/S(400W以下)
6.与既有人脸分析系统数据兼容及数据共享
1
8 服务器计算环境 提供硬件可用性能(不含系统虚拟化等开销)需不低于以下总体要求:
1、350 CPU核心
2、2450GB内存
3、34TB企业级硬盘、24TB SSD固态硬盘
4、单台物理机提供不低于20GE带宽
1
二、内网部分
1 图片摆渡服务软件 1. 支持FTP格式摆渡穿越安全边界
2. 接入过车、图片性能:不带图片:每秒200条过车信息;带图片:每秒50条过车信息
6
2 人脸摆渡服务软件 1、支持人脸数据、MAC数据、RFID数据通过FTP跨网闸摆渡
2、支持第三方平台人脸、人体、机动车、非机动车非标接入及转发
3、使用场景:人脸/MAC/RFID等多维数据的跨边界摆渡
4、接入MAC、RFID、人脸数据,人脸数据中的图片为URL:结构化数据最大支持1500条/S 5、图片接入及转出性能:入口带宽: 不低于512Mbps,出口带宽: 不低于1024Mbps
6、图片跨网闸摆渡性能:跨网闸摆渡带宽不低于330Mbps
2
3 多维数据服务软件 1、承载视图库A接口,支持采集装备或采集系统按照GA/T 1400标准A接口接入平台并上报相关人脸、车辆等数据 ;
2、承载视图库B/C/D接口;支持GA/T 1400标准针对人、车、案事件所规定的相关业务功能;
3、承载WA3011协议,支持wifi采集设备、RFID采集设备接入宇视平台并上报相关MAC/RFID等数据;
4、人脸图片/车辆图片接入及转发能力入口带宽:不低于512M,出口带宽不低于1024M 5、人脸/车辆小图以及结构化数据接入及转发性能:不低于500条/秒 6、人脸/车辆大图URL、MAC/RFID数据接入及转发性能:不低于1500条/秒
5
4 图片接入服务软件 接入过车信息、图片性能:不带图片:每秒200条过车信息;带图片:100张图片/s(图片分辨率≤300W);50张图片/s(图片分辨率≤900W); 1
5 数据库服务软件 1. 支持实时机动车布控业务和大数据分析任务,满足各类大数据业务应用需求,同时要求与既有大数据平台数据无缝兼容、数据共享
2. 基于优秀的相关度算法提供亿级数据的秒级检索服务
3.单台最大存储容量: 50亿条结构化数据或5亿条半结构化动态人脸数据或1亿条半结构化过车数据或1.5亿条半结构化静态人脸数据或5亿条半结构化视频人数据
4.单台最大检索范围 :
50亿条结构化数据秒级检索(检索的时间条件在1亿数据量的时间范围内时)或1.5亿条半结构化动态人脸数据秒级检索或2000万条半结构化过车数据秒级检索或1.5亿条半结构化静态人脸数据秒级检索或7500万条半结构化视频人数据秒级检索
5. 支持单机异常不影响数据实时接入、不影响以图搜图业务、结构化数据查询业务、研判业务等
6.支持对指定的摄像机区域和时间段内达到预设置的相似度阈值和次数阈值的人脸抓拍图片进行分析统计,得到频繁出现的人员列表
7.支持过车数据多条件组合检索:10000亿的交通数据,根据车牌号码(支持不完整车牌)、抓拍地点、车牌颜色、车速、行驶方向、车辆处理状态进行多条件组合查询,秒级(1秒以内)呈现出结果
1
6 车轨图片智能分析系统 1.单设备不低于16个GPU计算单元
2.CPU:Intel 高性能CPU
3.内存:CPU内存8GB*2 DDR4, GPU内存8GB*16 DDR4
4.系统盘:128GB SSD*1
5.与既有车轨分析系统数据兼容及数据共享
1
7 服务器计算环境 提供硬件可用性能(不含系统虚拟化等开销)需不低于以下总体要求:
1、300 CPU核心
2、2250GB内存
3、20TB硬盘企业级硬盘
4、16TB SSD固态硬盘
5、单台物理机提供不低于20GE带宽。
1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及系统交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55号

联系方式: 0417-3611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08

邮箱地址: 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10501108521000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 0417-297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