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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连分行推出关于社保卡制卡机色带套件的采购项目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21-07-28
摘要:关于社保卡制卡机色带套件的采购项目

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委托,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连分行社保卡制卡机色带套件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社保卡业务下沉网点制卡发卡需要,根据需求部门的请示,现需开展本次采购工作。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社保卡制卡机色带套件】,3年预计使用量500个,采购单价700元/个,总预计金额为35万元(含税)/三年(上述使用量、金额为预估情况,不保证与实际发生量一致,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注:供应商不能只对项目个别服务项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采购而被拒绝。

2、采购预算:35万元(含税)/三年(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采购编号:PSBC-DL-2021-13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须出具授权函,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函)

(2)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的响应。(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尚未被撤销或移出的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尚未被撤销或移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的;

7)供应商(含此供应商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响应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询价。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清晰复印件)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采购程序:

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询价小组,就供应商的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技术要求、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交货期、合同组成等进行评审。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形成采购纪要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审核。由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未成交供应商。

六、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报价最低成交原则,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

七、询价文件获取:

1、供应商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须出具授权函,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的响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非联合体询价响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对标包不得分包或转包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尚未被撤销或移出的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资格条件中“(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为响应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清晰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询价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购买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街红星国际广场3号楼805)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元/套

八、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一正三副)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前附表要求密封后于2021年8月6日北京时间9:00-9:30密封送达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甘井子支行(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23号(近中北大厦))会议室。

询价时间:2021年8月6日北京时间09:30整

询价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甘井子支行(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23号(近中北大厦))会议室。

付款方式: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若一年后供应商后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可延续一年,最多延续两次。

十、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

询价保证金金额:7000元人民币

1、询价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

①电汇;

②支票;

③银行汇票;

④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自采购截止期至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

2、询价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询价保证金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区支行;账号:921024010003618906”。以到帐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此账号只收取询价保证金,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若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询价。

注:询价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询价保证金。 供应商对多包同时响应须分别递交询价保证金。

十一、评定成交的标准:

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业务需求和服务内容相符的情况下推荐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十二、采购费用说明: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三、关于质疑的说明:

1、供应商认为询价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采购代理人,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采购代理人签收函件时间为准。

(2)联系人及电话:郑钰莹 15524640877

(3)通信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街红星国际广场3号楼805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采购代理人不予受理。

3、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94号令)执行。

十四、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街红星国际广场3号楼805

联 系 人:郑钰莹

电 话:0411-82288866、15524640877

传 真:0411-82288877

开户名称: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周水子支行

帐 号:2120150030005300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