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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校园一卡通采购项目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21-02-25
摘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校园一卡通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校园一卡通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XZB】2021020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 采购内容: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金融IC卡校园一卡通采购。2.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2.4 项目概算:247500元。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2.6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1标段:
3.1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须提供2019或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7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9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2月26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3月04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9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9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校园一卡通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校园一卡通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HXZB】20210208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金融IC卡校园一卡通采购。
2.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 项目概算:247500元。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
2.6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须提供2019或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7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9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4. 响应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0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03 月 0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报名。
4.2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4.2.1法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
注:以上证件要求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磋商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 年 03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及磋商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官方网站》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邮政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9-63290508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先生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3室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项目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2021年 02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邮政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32905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3室
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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