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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多义性路径识别收费系统建设项目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8-05-14
摘要:河北省高速公路多义性路径识别收费系统建设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省高速公路多义性路径识别收费系统建设项目

  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 2018-05-05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多义性路径识别收费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公路函计[2018]192号文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8】E098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交通通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交通通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覆盖河北省已通车高速公路,涉及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河北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各地市交通局等所辖的路段及一片区联网结算中心(也称“省MTC结算中心”)、京沈联网结算中心及省ETC中心的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在全省路段建设路径识别标识点设施。

  在全省已通车路段建设106处标识点,标识车辆通行信息。其中,高管局55处,交投集团24处,廊坊市4处,石家庄市6处,张家口市8处,唐山1处,邯郸市5处,沧州市3处。

  (2)在全省路段建设高清卡口外场设施。

  建设高清卡口外场设施115处,抓拍车辆高清图片、识别车辆牌照及通行信息,作为5.8GHz路径标识信息的补充。其中,高管局61处,交投集团27处,廊坊市4处,石家庄市8处,唐山市1处,张家口市8处,邯郸市5处,沧州市3处。

  (3)路段分中心路径识别相关设施改造。

  对全省路段分中心进行改造,增加路径识别服务器、高清卡口服务器、磁盘阵列、工作站、以太网交换机等硬件设施,升级中间件软件,增加操作系统、数据库、杀毒软件等软件系统,租用备份链路,以满足高速公路多义性路径识别的要求。

  (4)收费站路径识别相关设施进行改造。

  对全省收费站进行改造,在收费站新增智能卡盒、移动查询终端,实现CPC卡的管理和路径查询、图片调看功能。收费站升级中间件软件,租用备份链路。

  (5)车道系统改造。

  对全省收费车道系统进行改造,更新标清车牌识别设备为高清车牌识别设备,更新车道控制器,将无人值守自动发卡机更新为CPC卡发卡机,更换收费键盘满足全车牌输入,增加CPC卡及读写器,更新图片服务器。在无人值守发卡车道增加OBU识别器。

  (6)将通行卡更换为CPC卡。

  将全省通行卡更换CPC卡,数量为360万张。

  (7)省MTC结算中心、京沈联网结算中心及省ETC中心改造。

  对省MTC结算中心系统、京沈联网结算中心及省ETC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更新核心交换机、路由器、增加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磁盘阵列、防火墙、网闸、数据库审计、堡垒机、入侵防御等硬件基础平台设施。

  对路段分中心管理软件进行升级。

  对收费站管理软件进行升级。

  对MTC及ETC车道软件进行升级。

  对标识点管理软件、高清卡口管理软件进行安调。

  (8)备份链路建设。

  为各级收费系统设置公网备份链路。

  (9)配套设施改造。

  为满足多义性路径识别系统的要求,对机房改造及配电设施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组织完成河北省高速公路5.8GHz多义性路径识别系统研究实验,搭建实验室和实际道路测试环境,组织参测厂商开展实际道路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工程的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施工招标所需要的分标段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含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或盖有设计人单位公章的限价分析文件)、联合设计审核,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5.8GHz多义性路径识别实验研究。

  2.3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

  (2)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根据业主需要编制的施工招标所需要的分标段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含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或盖有设计人单位公章的限价分析文件)。

  (3)提供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含联合设计审查)。

  (4)组织开展河北省高速公路5.8GHz多义性路径识别系统研究实验,包括实验室内实验、实际道路测试两部分,搭建实验室和实际道路测试环境,组织参测厂商开展实际道路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1家投标人报名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注册完毕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2。

  4.2完成注册后,请于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5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如投标人未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请登录“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进行办理。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7-3355。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5.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5.2.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5.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5.3.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3未在解密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14时15分)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交通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地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政编码:050000 邮政编码:050071

  联 系 人:刘 强 联 系 人:吴海盟

  电 话:0311-66629769 电 话:0311-87733174

  传 真:0311-66629769 传 真:0311-87758865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李先生、彭先生;联系电话:0311-69052012。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2018年5月11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3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新建或升级改造)或清分结算系统(新建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业绩,且所设计的项目批复预算不少于15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17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设计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3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新建或升级改造)或清分结算系统(新建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工作。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以第一个信封满足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纸质投标适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适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纸质投标适用)
(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签字。(电子投标适用)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4)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纸质投标适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适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纸质投标适用)
(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签字。(电子投标适用)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    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5分) 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分;
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4分;
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5分。
总体设计思路(10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的设计要求基本吻合,得6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的设计要求吻合,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6-8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的要求高度吻合,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8-10分。
招标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项目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6分;
项目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8分;
项目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10分。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3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4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5分。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3-4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4-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项目负责人2013年4月至今每多完成1个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新建或升级改造)或清分结算系统(新建或升级改造)项目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013年4月至今每多完成1个高速公路多义性路径识别系统类似设计项目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职称(研究员/教授级高工/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资格,得2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25分 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2013年4月1日至今每多完成1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新建或升级改造)或清分结算系统(新建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业绩,且所设计项目的批复预算不少于1500万元。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013年4月至今完成多义性路径识别相关项目设计工程的,每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一份合同只作为一项同类业绩。
5分 履约信誉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的要求得5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2、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