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及电子标签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KBZB-2017-HH166F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建水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档案数字化工作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预算:1936017元。
2.2项目地点: 建水县人民法院
2.3采购范围:完成建水县人民法院全部库藏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并做好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实施,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2.4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档案数字化加工 | 副 | 5000000 |
2 | RFID智能档案手持盘点机 | 台 | 1 |
3 | RFID桌面读写器 | 个 | 1 |
4 | RFID档案专用标签(含人工费) | 个 | 1 |
5 | RFID货架标签 | 个 | 1 |
6 | RFID门禁 | 套 | 1 |
2.5服务期限:约一年
2.6服务质量要求:
(1)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2)严格遵守并达到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DA/T 31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3)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做好档案资料原件、复印件鉴别相关工作。
(4)成果要求:分辨率为300dpi;颜色:彩色;格式:JPG。
(5)档案扫描完成后,计算机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并将正确的数据导入法院现有档案数据库中。
(6)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穿线装订,尽量不要新打孔装订,力求保护原件(按国家一级法院的规范和要求进行整理和馆藏)。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提供由检查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档案数字化扫描类项目,具有云南省档案局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发的《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3.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投标人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登陆交易平台,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系统内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持系统内报名成功的截图或回执单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到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4报名成功后,请投标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公司所在地检查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下载地址http://wenku.baidu.com/view/96283c21b8f67c1cfbd6b889)、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云南省档案局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发的《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行贿犯罪查询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代理公司不集中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系统内确认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携带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月20日 09 时 00分,地点为: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211室(建水县清远路延长线盛世临安二期对面)。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水县人民法院
地 址:建水县
联系人:王虎
电 话:0873-762651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水县广电大楼五楼
邮 编:654399
联系人:陈思琦
电 话: 0873-7707125
2017年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