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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OMDF及电子标签集中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7-07-10
摘要:2017-2018年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OMDF及电子标签集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7-2018年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OMDF及电子标签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鲁联通〔2017〕25号),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采购情况简介及采购内容:

  采购情况简介:在工程建设和维护改造工作中,需要建设和改造大量的光纤总配线架及电子标签,配置部分一体化智能终端,用于设备光缆与室外光缆的集中成端、连接调度和监控测量。

  采购内容:OMDF新建、改造(含配套电子标签及一体化智能终端)。采购有效期内预计采购OMDF820架(新建380架,改造420架,配套电子标签)、一体化智能终端120套,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6:采购内容。

  采购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1.2 本项目未划分标段。

  1.3本项目所有配件的单项报价均设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则否决投标。各分项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7。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潜在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潜在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

  2.3 潜在投标人需具备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的、在中国注册的单位,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4 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本次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投标申请。需投标人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5 潜在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6 潜在投标人应针对所投OMDF和电子标签分别提供由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至少一种型号的检测报告,必须提供检测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或其他网络可复核途径。

  2.7 潜在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OMDF和电子标签销售业绩证明(OMDF业绩累计不少于150万元且电子标签类业绩累计不少于50万元)。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或框架协议及对应订单(订单中包含项目明细、金额、盖章),或框架协议及对应发票(发票的开具单位、名称与框架一致)等扫描件,扫描件均加盖公章,核定以证明文件为准,完整原件备查。

  2.8 潜在投标人能同时提供本次采购的全部型号的产品,本次采购型号共七类,具体型号详见附件6:采购内容。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及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0 本项目进行技术测试,潜在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产品参加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技术测试。测试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不签字的视为放弃测试。未参加技术测试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技术测试内容见附件8:样品提供方案和附件9:技术测试方案,技术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所有投标人。)

  注:本项目将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http://www.cuecp.cn)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具备“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数字证书(需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具备相应的操作员,否则将影响贵公司收取招标文件及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报名热线:张先生13256115801。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递交以下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电子版:(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格式见公告附件1);(3)发(售)文件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2);(4)发(售)文件登记表电子版(EXCEL格式);(5)购买文件费用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http://www.cuecp.cn)中iPASS联系人网页页面截图(此项条款非报名必须条件,未进行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应尽快注册并提供截图,否则影响投标,截图界面参考附件3);(7)供应商登记信息表(EXCEL格式,格式见公告附件4)。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btxzb02@vip.163.com,邮件主题必须注明“项目编号+XXX公司报名材料”,发送后须致电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纸质版:(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盖公章原件;(3)发(售)文件登记表;(4)购买文件费用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纸质版材料快递至: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一路88号明珠国际商务大厦3908室。

  报名成功:以完整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并按要求电话确认收到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如未按要求进行报名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费用缴纳方式:公对公电汇,其他方式均不接受;

  开户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2012830007426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民生银行中山东路支行

  行号:305121010026

  汇款备注:山东联通25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http://www.cuecp.cn)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日09时00分。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样品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2 检测相关费用: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三路77号

  邮编:250001

  联系人:段先生、卢先生

  电话:0531-86053716、860537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一路88号明珠国际商务大厦3908室

  邮编:250001

  报名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256115801

  项目负责人:韩先生

  电话:13256116095

  电子邮件:hbtxzb02@vip.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