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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省高速公路ETC电子标签、低碳畅行卡采购项目(一)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7-01-10
摘要:2017年河北省高速公路ETC电子标签、低碳畅行卡采购项目(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7年河北省高速公路ETC电子标签、低碳畅行卡采购项目(一)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6]147号。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河北省高速公路ETC电子标签、低碳畅行卡采购项目(一)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采购2017年招标人所需ETC电子标签及低碳畅行卡。

  电子标签:包含设备提供、运输、培训、提供资料、产品一次发行和36个月质量保证期等全套服务,共分3个标段。

  低碳畅行卡:包含设备提供、运输、培训、提供资料、产品一次发行和24个月质量保证期等全套服务,共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表:

类别

标段

招标内容

单位

数量

供货范围

I

01

电子标签

100000

设备提供、运输、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产品一次发行等;另外免费提供OBU采购数量1.5倍的双面胶。

02

电子标签

100000

03

电子标签

100000

II

04

低碳畅行卡(双界面CPU卡)

150000

设备提供、运输、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产品一次发行等。

05

低碳畅行卡(双界面CPU卡)

150000

  2.3计划供货期:

  01-03标段:接到招标人供货需求指令后30天内。

  04-05标段:接到招标人供货需求指令后15天内。

  3.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01-03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04-05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2产品要求:

  01-03标段:所投产品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04-05标段:所投产品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同时参加01-03标段的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同时参加04-05标段的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各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I类最多接受3名投标人的报名,II类最多接受2名投标人的报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 “通知公告 ”中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 ”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内容显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月9日至 2017 年1月13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交易受理处(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 500 米路北) 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 I类:对于仅报名参加I类其中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随机抽取确定其所投标段。

  II类:对于仅报名参加II类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随机抽取确定其所投标段。

  标段抽签:招标人定于2017年1月16日10时00分在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会议室举行标段抽签仪式,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随机抽取所投标段。已报名投标单位需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抽签的无需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准时参加抽签,若逾期未到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2月6日 9:00 时,投标人应当于当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210 开标室(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 500 米路北) 。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武海燕

  电话:0311-66726526

  传真:0311-66726526

  招标代理: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邮编:050011

  联系人:郑德志

  电话:0311-86063928转800

  传真:0311-86219087

  日期:2017年1月9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准要求

01-03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04-05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01-03标段:所投产品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04-05标段:所投产品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01-03标段: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投标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标段。

04-05标段: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投标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标段。

银行信贷证明必须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开具。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合同中因违约而被解除合同,或投标资格被取消。

  附件3: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1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评分前4名的投标人开启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货物清单),若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4名时,直接开启通过第一信封投标人的第二信封,并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顺序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其中01-03标段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04-05标段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在01-03标段评标价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时,则按01、02、03标段顺序推荐排序靠前的标段为其中标候选标段,已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推选为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04-05标段同理推选中标候选人。

2.1.1

2.1.3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一致,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保证金、供货周期;

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投标文件,且组成齐全完整;

c.未报名参加I类或II类所有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其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与标段抽签结果一致;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投标设备情况表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法定代表人在授权委托书的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c.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与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e.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f.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1)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人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存在利害关系但不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6)投标人同时参加I类多个标段投标的,各标段投标产品型号一致。投标人同时参加II类多个标段投标的,各标段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文件、材料;

(2)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第一信封

分值构成

(总分40分)

(1)产品质量:15分

(2)投标企业业绩:10分

(3)售后服务、安装调试:15分

第一信封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2.2.4.(1)

产品质量(15分)

15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产品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得基本分9分。

01-03标段:电子标签。设备规格及主要性能指标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性能可靠、质量稳定,主要配件电池、芯片性能好,产品耐用、节能、环保,其它服务功能适用性强;车道通过率高、唤醒时间快、与天线配合好;市场覆盖率高;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及组织方案合理。酌情加0-6分。

04-05标段:低碳畅行卡。设备规格及主要性能指标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芯片性能好,卡片质量稳定、耐用;市场覆盖率高;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及组织方案合理。酌情加0-6分。

2.2.4.(2)

投标企业业绩(10分)

10

01-03标段:电子标签。投标企业近年(2013年3月至今,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用于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的双片式电子标签供货业绩(符合国标GB/T20851)达到100万台(含100万台)得6分,低于100万台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0万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业绩加1分,不足50万台得分按比例内插,最多加4分。

04- 05标段:低碳畅行卡。投标企业近年(2013年3月至今,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ETC功能的双界面CPU卡(不含银行联名卡)供货业绩(符合国标GB/T20851)达到100万张(含100万张),得6分,低于100万张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5万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业绩加1分,不足25万张得分按比例内插,最多加4分。

2.2.4.(3)

售后服务、安装调试(15分)

15

满足招标文件合同特殊条款第6款关于设备维修时限、产品召回、初始化发行要求得9分;生产、供货计划得当,供货及时,售后服务计划及措施针对性强,在招标人所在地设置售后服务人员,酌情加0-6分。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并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各评分因素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货物清单)的评审标准:

对于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并且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为前四名的投标人开启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货物清单),其余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将不予开封。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且投标人在指定位置盖章、签字;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报价函、投标报价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设备清单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

(5)投标报价未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6)投标人没有相互串通投标、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二信封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均为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及报价函大写报价与投标报价表大写报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98%,98.5%,99%,99.5%,100%)由投标人代表或监标人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6)

评标价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 E 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 E 2 ;

其中: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1 =2;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1。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7)

其他因素

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

评标程序

(1)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并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并且 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为前四名 的投标人开启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货物清单),其余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将不予开封。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第一信封得分相同,则按照第一信封综合评分的各项主要评分内容依次进行比较,前一得分仍相同的,比较下一项,直到某一项得分不同时,取该项得分高者优先,比较次序如下:

(1)产品质量:15分

(2)投标企业业绩:10分

(3)售后服务、安装调试:15分

(3) 如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后的投标人为 4 名或 4 名以下,则不再进行打分,直接开启第二信封 (投标报价和货物清单) 。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货物清单)进行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2

修改为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因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无效,导致投标人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1.3~3.1.6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