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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档案管理密集架及RFID智能设备、法律档案管理相关设备公开招标的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6-10-24
摘要:关于法律档案管理密集架及RFID智能设备、法律档案管理相关设备公开招标的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所需法律档案管理相关设备、法律档案管理密集架及RFID智能设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法律档案管理密集架及RFID智能设备、法律档案管理相关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6(2015)-18-36-G。

  3、招标内容及预算:共二包。第一包:法律档案管理密集架及RFID智能设备(1批)、第一包预算合计:1,465,810.00;第二包:法律档案管理相关设备(1批)、第二包采购预算合计:1,060,656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第一包:

档案库房密集架及RFID智能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产品描述

单位

数量

预算(元)

1

RFID智能监控门禁

对批量档案进出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对人员进出记载、显示库房存量信息、信息联网后台智能管理系统。

套 

1

46090

2

RFID标签初始化及借阅设备工作台

用于档案盒标签初始信息写入及校对,实现档案智能借还、档案移动借还工作台,包含借还软件系统、初始化软件系统一套。

1

36520

3

RFID智能档案手持盘点机

安装专业软件,对库房进行智能盘点、查找、归序、及时管理等。

台 

1

27050

4

RFID档案综合管理平台

RFID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完整的界面操作与后台管理,保障每个环节的使用正常.

套 

1

135000

5

RFID档案专用标签

档案盒专用标签,防水、无辐射、耐用及远程读取、加密等 ,含智能档案信息初始化管理系统。可读取物联锁加密读取的超高频标签。

200000

200000

6

RFID档案专用货架标签

层架标签用于密集架层板的标识,为长方形产品,大小适中,可以固定在密集架层板表面,不影响标签的读取,标签表面可打印编码号。 用于每一层货架专用标签,方便盘点及定位。

3000

30000

7

标 签

档案前期梳理归位,将标签数据转换,将原案卷条目信息写入标签及并进行核对,将电子标签按顺序贴于档案盒、档案卷内脊背处、以及档案密集架层架处。

个 

203000

81200

8

数字化一体式档案装订操作台

数字化一体式档案操作台,可集成RFID标签读写设备、高速扫描仪等设备为一体式档案装订操作台,无明线连接,隐藏翻转式电源插座,集成控制。钢结构,采用1.0mm以上的优质冷轧钢板,双面喷塑,无颗粒感。台面使用50mm防火板或实木复合板,整体可分拆。规格尺寸:长1600mm×宽高800×高度750mm;可优于或者大于该尺寸规格,正偏离值≥该尺寸5%值范围内。

2

17000

9

磁盘阵列柜

用于存放光盘或磁盘,采用优质冷轧钢板,静电喷塑。柜内设置特质磁盘阵列架。可存放光盘约1200张或200块磁盘。尺寸规格:长900mm*宽350mm*高1600mm,正偏离值≥该尺寸5%值范围内。

1

10000

10

防磁柜

六屉,采用三节承重滑轨。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处理采用热固性粉沫高压静电喷塑。防止外来磁场对柜内磁性产品磁化作用,当空间磁场强度达到200GS(高斯)以上时,柜内装具磁场不大于5GS(高斯),完全符合磁性产品的保持要求。注:GS(高斯)为磁感应强度单位。尺寸规格:长570mm*宽500mm*高1530mm,正偏离值≥该尺寸5%值范围内。

2

18000

11

电动智能密集架(含轨道)

每节尺寸为:长900mm*宽520mm*高2400mm每节双面5层,采用上海宝钢优质冷轧钢板,表面处理采用热固性粉沫高压静电喷塑。底盘:3.0mm;立柱1.5mm;搁板、门板、侧板均为1.0mm。

480

624000

12

高速扫描仪

横向,letter/A4,黑白,灰度,彩色,200 dpi  300 dpi 时最高每分钟70 页/140 个影像。主要功能:电子滤色;双流扫描;互动的色彩、亮度和对比度调整;自动调整方向;自动颜色检测;智能平滑背景颜色;智能图像边缘填充;图像合并;基于内容的空白页检测;条纹过滤;影像孔填充;锐化过滤;自动亮度调整;特殊文档模式;连续扫描模式;补丁码;自动照片裁剪;黑白影像分区处理。

台 

2

130000

13

其他费用

本项目采购所需的设备,与之相关的弱电工程、网络布线、电源布线、软件安装、调试,以及客户方软件衔接费用等。

1

110950

预算总计:

1465810

  第二包: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元)

1

档案库房消毒灭菌自动控制管理系统

1

151100

2

档案库房通风换气自动控制管理系统

1

157840

3

档案库房温湿度自动测控管理系统

1

267250

4

档案库房防盗报警控制管理系统

1

82410

5

档案库房动态视频监控管理系统

1

34010

6

档案库房门禁控制管理系统

1

64156

7

档案库房防火报警控制管理系统

1

142980

8

中央控制管理

1

41000

9

档案库房电源负荷扩容线路改造敷设

1

25840

10

档案库房监控信息系统

1

7670

11

档案库房防盗门

4

72000

档案库房防盗窗

6

14400

合计:1060656

  4、项目概况: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安排,搬迁至太原市长风商务区新院,搬迁到新院后,档案库房需要密集架及RFID智能设备采购及安装。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室位于长风商务区,新建档案库房建筑面积约762平方米,为方便规范档案卷宗文书管理,拟采购智能档案管理设备,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的要求来搭建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且结合新型档案存放装具---智能型档案密集架以及档案管理系统,结合作为新一代物料跟踪与信息识别的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技术,对档案实行现代化管理。运用RFID技术建设档案智能化库房,实现了档案的“物流化”管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完成时间:第一包、第二包合同签定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工。

  交货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11号。

  7、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7)第一包须提供密集架、RFID智能档案手持盘点机样品。样品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至长风商务区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层档案馆库房内。样品要求:密集架长600mm*宽度500mm*高度800mm。柜内有一层搁板,分为上下两层,一面带门,一面带密封条。底盘:3.0mm;立柱1.5mm;搁板、面板、侧板均为1.0mm(密集架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并可实现手动架体摇动;RFID智能档案手持盘点机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并进行现场讲解及功能演示)。中标后由使用单位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8)第一包须提供RFID智能监控门禁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环保认证标准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原件)。

  (9)第一包须提供磁盘阵列柜、数字化一体式档案装订操作台、智能电动密集架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原件)。(检测内容:密集架体主要组成零件:底盘、立柱、防掉落搁板、侧面板铝合金内圆弧型边框)

  (10)第二包须提供本地化服务机构证明。

  (11)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8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9、现场勘查及答疑会

  (1)时间:2016年11月1日下午:15:00。

  (2)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11号。

  (3)联系人:郭科长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6 年11月22日 上午 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 年11月22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1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2、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3、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4、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刘 勇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常翠云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11号 邮编:030000

  联系人:郭科长 联系电话: 8386152

  16、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