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全自动实时盘库档案柜采购项目询价二次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全自动实时盘库档案柜采购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财政局批准,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全自动实时盘库档案柜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询价2016(003)号;
1.3项目简要说明:全自动实时盘库档案柜10组;
1.4预算金额:约41万元;
1.5采购范围及要求:
序号 |
项目 |
单 位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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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形尺寸 |
柜长 |
mm |
根据实际库房尺寸制定 |
|
柜宽 |
mm |
根据实际库房尺寸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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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高 |
mm |
根据实际库房尺寸制定 |
|||
2 |
挂斗净尺寸 |
长 |
mm |
根据实际库房尺寸制定 |
|
进深 |
mm |
根据实际库房尺寸制定 |
|||
高 |
mm |
根据实际库房尺寸制定 |
|||
3 |
单柜挂斗数量 |
个 |
根据实际库房尺寸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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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只挂斗允许载重 |
kg/斗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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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最大允许载重 |
kg |
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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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每组档案柜自重 |
kg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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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最大偏载质量 |
kg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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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取货口台面高度 |
mm |
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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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取货口门开启高度 |
mm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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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运转速度 |
m/min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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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最短取件时间 |
s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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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最长取件时间 |
s |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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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定位精度 |
mm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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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作环境温度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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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作环境湿度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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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工作噪音 |
dB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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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控 制 系 统 |
控制核心 |
PLC可编程自动控制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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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速方式 |
变频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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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触摸屏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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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方式 |
自动选层,光控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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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盘点 |
RFID射频实时监控,定位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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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门控制 |
自动控制柜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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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管理 |
支持远程联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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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操作方式 |
机械手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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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按钮手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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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摸手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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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机自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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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机自动(计算机控制)多台上位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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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安全及保护装置 |
取物窗口采用光幕安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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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过热、过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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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故障报警、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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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斗前沿有挡料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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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档案柜用电 |
(三相五线制,AC380V±10%,50H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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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主电机 |
国内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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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减速器 |
国内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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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电动门电机功率 |
0.09kw/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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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柜体材料 |
宝钢、武钢优质冷轧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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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工作台 |
高密度防火贴面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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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表面处理 |
静电亚光喷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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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设备技术参数详见询价通知书)
1.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1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1.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执行企业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货物的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供应商业绩: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采购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显示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2.5若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
2.6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 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企业提供验资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3.4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采购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显示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注: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按以上顺序装订)。
4、报名及询价通知书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 13 日—2016年7月 18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前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
4.2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7月 19 日 9 时 30 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开标室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询价公告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7、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371—86198287
代理机构: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610937 1308366820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50号5号楼11层1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