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专门查验区查验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三次公告
甘肃中政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委托,对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专门查验区查验系统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JQZFCG[2015]356号
二、谈判采购内容:
一包: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移动查验系统平台设备:数据库服务器1台、应用服务器1台、交换机1台、机动车移动查验信息查询系统1套等;(具体内容见谈判文件)
二包: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外检场车身外廓检测仪一套、多轴轮重仪1套等;(具体内容见谈判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元)
一包:叁拾叁万捌仟元整(¥338000.00元)
二包:叁拾贰万贰仟元整(¥322000.00元)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近期《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2.一包: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或建筑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包: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满足谈判文件的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谈判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016年3月14日00:00时至2016年3月16日23:59时,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登录http://114.215.188.207/上自行下载。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注册须知: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文件,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注意事项:下载步骤为在线购买标书-生成并提交订单-下载标书(下载前联系代理公司)
七、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3月22日上午8:30至9:00
谈判时间:2016年3月22日上午9:00
递交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
本次谈判公告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 http://ccgp-gansu.gov.cn/index.html)发布。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联系人: 王昆山 联系电话:13993734378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中路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政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芳芳 联系电话:18219979091
联系人:方海玲 联系电话:18919377288
地址:肃州区南环东路31号(农垦宾馆303室)
九、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甘肃省酒泉肃州支行
帐 号:62001640105051507852
缴纳方式:基本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包叁仟元整;二包叁仟元整 。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