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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智慧城市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5-10-28
摘要:淮安市智慧城市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编号:JSZC-YG2015-377

  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的淮安市智慧城市项目已经被江苏省财政厅批准并列入江苏省PPP项目试点库,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招一名社会资本合作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淮安市

  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1亿元。本项目将采用全球领先的智慧城市架构,做到符合国家住建部、工信部的智慧城市评价体系及完善的地方法律法规体系,实现惠及民生,科学管理和产业升级三类服务。该项目将建设基础平台(大数据中心、基础网络、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并搭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交通、平安城市、智慧环保、智慧社区、智慧旅游、一卡通、智慧政务、企业互联等系统。在政府城市立体管理、民生精细服务、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形成创新特色。

  3、PPP合作模式:本项目采取(建设-拥有-运营)模式。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60000万元,其中淮安市工业发展投资控股集团参股49%,社会资本参股51%。

  2)政府出资人与社会资本按股权比例分享收益。

  3)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由淮安市人民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4、采购需求:整个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运营管理。

  5、合作范围: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项目的筹划、资金的筹措、系统建设、系统维护、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全过程由项目公司负责。

  6、计划运营期限:10年(含建设期24个月)。

  7、项目回报机制:

  1)政府信息化服务费收入;

  2)各项应用的社会化服务收入;

  3)大数据增值服务收入;

  4)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2、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3、申请人或其国内关联公司(双方存在持股关系)自2010年1月1日起,至少承担过三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智慧城市项目或者1个采用PPP模式且规模超过1亿元的信息化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8、本项目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9、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含香港)上市公司,或者是中国(含香港)上市公司在国内的关联公司(双方存在持股关系)。

  三、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预审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33800)。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起始时间:2015年11月 17日上午08:30

  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09:30

  接收地点:南京鼓楼区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

  接收人: 黄海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其他

  详见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 邮编:210009

  网址:

  采购中心联系人:黄海 联系电话:025-83633810

  采购人: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蔡主任 联系电话:13861560768

  投标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