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智慧环保”二期工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分项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智慧环保”二期工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分项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186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石头 电话:1350311086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四楼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制作人: 郑丽梅 电话:0311-66635082
本项目联系人:管建萍 联系电话:0311-66635037
(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66635021
采购内容:
为加强对环境的监管,依托统一的环境管理以及数字化的平台,将环境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形式。对于政府来说的主要优势是政府能够主动发现,及时处理,加强政府对环境的管理能力和处理速度。本招标项目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开发一套全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软件,并对现有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二是对网格化环境监察管理平台所需信息化基础设施进行运行维护。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办公
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0个工作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66635094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认定的机构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9日(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公共资源大厦四楼416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15年7月13日14:00-14:30
开标时间:2015年7月13日14:3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原河北航空大厦)四楼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