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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速公路ETC收费系统全国联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5-05-25
摘要:  本招标项目宁夏高速公路ETC收费系统全国联网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5】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高速公路ETC收费系统全国联网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5】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夏电子收费结算管理中心及宁夏高速公路收费站;

  2.2建设规模:按照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全国联网要求,对宁夏高速公路ETC收费系统进行全国联网改造,具体包括宁夏联网电子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收费站和收费车道(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收费车道)系统、客服系统、密钥系统、安全系统的升级改造和测试系统建设,以实现与国家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和全国ETC联网省市的互联互通。

  2.3计划工期:60天(其中7月10日前具备实车测试和回归测试条件,7月20日前具备全国联网试运行条件)。

  2.4招标范围:主要为宁夏联网电子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收费站和收费车道系统、客服系统、密钥系统、安全系统等升级改造和新建测试系统的设备供货和安装调试、相应管线敷设、现有应用软件升级和新增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安调,以及系统测试(含ETC全国联网联合测试和试运行)等工程建设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咨询电话:0951-7805195、7805196、13309592234。费用请自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05 月 22日08:30时至2015年 05月 29日18:00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上述所有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彩色扫描件。上传成功后投标人需在报名期限内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所有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行核验,核验无误后报名予以通过.

  不愿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到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投标人办理网上报名。

  4.3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报名审核通过后,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请于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之前缴纳购买文件相关费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后,网上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缴纳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费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5年 05 月 22日08:30时至2015年 05月 29日18:00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6月 12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五楼(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邮编750011)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交通运输厅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邮政编码:750011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951-6076852 0951-607650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进宁北街梅园公寓903

  邮 政 编 码:750001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0951-6193344-102

  传 真:0951-619334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