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传媒 旗下网站
登录 注册
RFID世界网 >  招标中心  >  公告信息  >  正文

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电子标签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5-04-10
摘要: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标签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标签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标签采购项目,电子标签须符合GB/T 20851.1 《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物理层》、GB/T 20851.2 《电子收费专用短程通信 数据链路层》、GB/T 20851.3 《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应用层》、GB/T 20851.4 《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设备应用》、《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1年13号公告)电子收费系列国家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及相关规定。

  本次参与投标的所有电子标签应采用集成度为射频收发、唤醒全集成的产品。

  本次招标采购电子标签共10万台,共分5个包,每包2万台。

  2.2计划供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历日内,承包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为保障本项目的交货期和质量,每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包。投标人按一包数量报价,按照综合评分排名取前五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第一包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为第二包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备性能评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若由制造商参加投标,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投标,否则全部作废标处理。

  3.4投标人需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外环线兴耀批发市场旁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 编:300040

  电 话:022-23210356

  传 真:022-27122218

  联 系 人:张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