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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北湖花园建设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4-05-12
摘要:长春市北湖花园建设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长春市北湖花园建设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 以长高发改字【2012】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新发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北湖花园建设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

  2.2 项目概况:长春市北湖花园1#—19#楼总建筑面积171648.17平方米,本次招标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内容包括:可视对讲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一卡通管理系统、停车场及出入口管理系统、周界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管理系统、电梯对讲、中央控制室及外网工程。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内所示的视对讲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一卡通管理系统、停车场及出入口管理系统、周界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管理系统、电梯对讲、中央控制室及外网工程。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6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东至丙八街、西至盛北大街、南至丙二十二路。

  2.7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施工能力。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石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外省施工企业中标后需在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511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新发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新发路577号

  联 系 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15943001609

  代理机构:吉林省金石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066号

  联 系 人:徐晓岩

  联系电话:0431-8957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