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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联通内蒙古包头职业教育基地手机一卡通一期工程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重新招标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3-05-23
摘要:  2012年中国联通内蒙古包头职业教育基地手机一卡通一期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现委托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2年中国联通内蒙古包头职业教育基地手机一卡通一期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现委托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招标编号:BTZB2013-001

  2)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3) 招标内容:本次一卡通一期工程采购内容为:一卡通中心平台1(套) 、前台服务类1(套) 、应用子系统1(套) 。本次视频监控一期工程拟在六个校区公共区域、两个学生宿舍区等部位安装监控摄像头(可以满足校园安防的要求),将视频监控系统由校方统一管理。

  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是:标段1:一卡通系统;标段2:视频监控系统。

  3.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各标段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条件如下:

  3.1标段1:一卡通系统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须在3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2投标产品(主设备)须具备国家强制3C认证的证书、一卡通相关软件的著作权。

  3.1.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电信运营商3个及以上一卡通平台的建设案例。资格预审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4资格预审申请人须获得国内至少一家主要商业银行校园一卡通入围资格。资格预审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5资格预审申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预审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6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预审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7资格预审申请人如为投标主设备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1.8 2011年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供应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投标。

  3.1.9投标产品中RF-SIM卡至少能与70款不同品牌型号的手机匹配,资格预审时须提供匹配手机的清单(加盖申请人公章)。

  3.1.10投标产品须与包头市城市一卡通可对接(国民技术二代),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功对接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关于可成功对接的承诺函》原件等。

  3.2标段2:视频监控系统

  3.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预审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4资格预审申请人如为投标主设备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2.5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近三年的(2010年至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案例,且合同累计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资格预审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2.6 2011年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供应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投标。

  以上材料如提供原件,原件在审核完后当场退还给资格预审申请人。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1获取方式: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发售,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售(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4.2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费用为人民币[500]元/资格预审申请人/标段。

  4.3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费用缴纳方式:电汇。

  4.3.1电汇方式缴纳:

  如有意参与本项目,且通过电汇方式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费用的,请于[2013]年[5]月[27]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42200056039920-0002(特别提醒:注意账号的格式,务必写上“-0002”)

  开户行联号:105100098013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5]日上午9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具体地址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规定。

  6.其他说明

  6.1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6.2(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指定网站: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

  其余网站发布信息无效。

  6.3异议受理单位及电话: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运锋,联系电话:18901085608,邮箱:wuyunfeng@citcc.cn。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物资采购部,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472-516130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人:郝工,联系电话:0472-517818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府东路6号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请于以下人员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刘瑞雪

  电 话:15049117685

  电 子 邮 件:ruixue920@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