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及智能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1. 国泰北路与振兴路、农鹿路与东黎路、农鹿路与华宇路、汤桥路与金塘路、镇中路与新丰路等五个路口高清电子警察及智能监控系统已经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业务的投标。
2. 工程概况:国泰北路与振兴路、农鹿路与东黎路、农鹿路与华宇路、汤桥路与金塘路、镇中路与新丰路等五个路口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及智能监控系统。本次招标工程包括系统的设计(须经张家港市交巡警大队认可)、设备采购、安装、软件开发及调试。该工程车辆检测、图像采集、信号处理、号牌识别、数据存储、传输通信、辅助照明等主要部分,以及立杆、供电、防雷接地等其它部分。本次招标包括相应的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保险、安装、管理、售后服务、维护等(该工程必须与市交巡警大队联网)。
(1) 工程地点:开发区内; 招标类型:智能化招标
(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60万元。 工程性质:智能化工程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年11月18日 至 2012年 12月28日
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4.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不接受联合投标),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 申请人需在张家港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以保证长期服务。
(3) 企业业绩、信誉: 企业信誉良好;企业必须在张家港市有高清电子警察及智能监控系统工程业绩。
(4) 其他条件:外省市的投标报名单位还须提供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本工程报名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开发区综合服务楼东辅楼4楼408室)。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0512-58111903
5.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6家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选择6家入围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6.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开始日期:2012年11月9日 、截止日期 :2012年11月12日
上午起时间: 8:3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4:00 下午止时间 16:00
电话: 58111903 传真: 58111903 邮编: 215600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11月9日至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