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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卡遗失电子钱包不挂失 市民建言何时能聆听?

作者:RFID世界网收录
来源:浙江在线
日期:2014-01-14 10:03:01
摘要:杭州市民卡现发卡750多万张,使用者遍及杭州的主城区和各个区县市的城乡,户籍居民持卡率90%多以上。但在现实使用过程中,杭州市民曾多次通过杭州12345市长热线投诉,要求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杭州市经信委等部门“取消市民卡等电子钱包不挂失的不合理规定”,并谏言保障相关部门要有所作为。

  杭州市民卡现发卡750多万张,使用者遍及杭州的主城区和各个区县市的城乡,户籍居民持卡率90%多以上。该卡目前替代或者兼容了20多种市政卡的功能,已经渗透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现在的市民卡除具备最初的“社会保障”功能外,还实现了“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小额消费卡”等跨领域应用,强化了“一卡多用”功能,落实“为民办实事”过程。

  但在现实使用过程中,杭州市民曾多次通过杭州12345市长热线投诉,要求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杭州市经信委等部门“取消市民卡等电子钱包不挂失的不合理规定”,并谏言保障相关部门要有所作为。

  民生调查:《杭州市民卡遗失后不能挂失和退款 律师称可起诉管理机构》

  市民:小学生常识为何难倒市民卡公司

  杭州市民卡作为一张地方政府卡,是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发放给杭州市民用于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物和享受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兼容综合交通、风景园林、数字社区、公用事业缴费、小额支付等20多种市政卡的功能,使用者超750万人。

  就在如此大规模的发行应用和推广过程中,却有很多市民认为,市民卡中心“市民卡电子钱包功能无密码,不记名、不挂失,卡内金额等同于现金,卡遗失后卡内金额不补,拾到者可以继续使用,请市民妥善保管”的规定,存在不平等约定。

  “规定电子钱包不记名、不挂失,这实际上是对市民十分不公平的约定,办理市民卡需要凭身份证,事实上是记名的,但市民卡等丢失后,除了挂失前被盗用的金额外,其余的钱还是在电子钱包内,理应归还失主。”网友倪先生说,对这连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认为相关公司采用没收手段从法理上说不过去。

  倪先生认为,电子钱包丢失后,对该账户进行挂失、冻结、止付,在技术上是很容易实现,虽然挂失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但可以规定在挂失前被盗用的费用由失主承担,而账户冻结后的余额,无论如何也要归还失主,对杭州市全市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额。

  另外杭州市民秦先生投诉认为,市民卡电子钱包遵循建设部的建设事业IC卡的应用技术标准,这标准只是一个行业标准,只是规范了接触类或非接触类IC卡的使用的规范,这个文件只是一个IC卡建设环境的文件,只涉及到IC卡的问题,不涉及到具体使用环境中。

  秦先生说,“哪怕这个文件是国家出台一个强制性标准,如果标准实施中和宪法赋予每个公民财产安全有冲突情况下,也应是保护公民财产安全。”

  同样在采访过程中也有市民认为,市民卡电子钱包功能消费场所终端分散,采用脱机交易,应该由金融投资集团自己负责,而不是采用推脱责任,强加给使用者。

  律师:市民卡丢失≠余额必然丢失

  就杭州市民卡遗失后电子钱包金额“不挂失”、“不退款”等问题,浙江在线记者咨询了浙江省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他表示市民卡的规定,不符《消法》规定。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浙江省消保委工作人员解释称,财产安全既包括商品、服务本身不会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包括消费者因商品、服务遭受损害时,经营者能提供相应救济手段。

  而采访过程中,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祝维雯对市民卡电子钱包不能挂失问题谈了几点自己的看法。

  “市民卡丢失,对应账号的电子钱包里的余额作为一种预付产品,并不意味着余额也必然丢着。”祝维雯说,若市民卡丢失时,卡主的电子钱包账号里尚有若干余额,即使被盗刷了一部分,尚有余额的情况下,卡主对其预付的、储存的电子货币依然享有请求权。

  她认为,市民卡电子钱包,由于现有设置原因,不能实现“锁付”功能。但从电子货币、卡基电子货币的管理层面上看,将“锁付”功能应用在市民卡电子钱包的管理中,技术上市可以攻克的。事实上,市民卡账户功能就可以实现“锁付”,可以挂失。市民卡电子钱包的挂失,并不是不能而是不愿。

  另外市民卡公司“拾到者可以继续使用”的内容,显然不符合《杭州市市民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出让、转借市民卡或冒领、冒用、盗用他人市民卡牟取非法利益,以及恶意破坏市民卡应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规定。

  相关链接:他山之石可以借鉴

  温州:

  2013年10月21日,温州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在官网上发布《关于市民卡损坏后账户和电子钱包处理的说明》公告称,市民卡损坏或者其他原因更换市民卡,电子钱包可退还。

  据悉,市民卡损坏或者其他原因更换市民卡,电子钱包可退还。持卡人可在换卡七天后,持新市民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市民卡服务大厅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新市民卡和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如原卡已开通公共自行车功能的,持卡人可在新办市民卡后,持新市民卡至原开通公共自行车的各自区管理部门重新写卡。更换新卡后,市民卡账户余额自动转移至新市民卡。

  连云港:

  据当地媒体报道,从2011年8月25日起,连云港市民卡丢失后,市民不用再担心里面的资金余额被人盗用了。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卡的资金安全,市民卡系统近日完成升级改造,新增了记名挂失功能,使市民卡的功能更加完善。

  据悉,市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市民卡、充费凭证,到市民卡服务大厅登记卡片身份信息。今后,若市民卡丢失,可以持身份证、充费凭证,到市民卡服务大厅、市民卡售卡大厅办理挂失手续,挂失48小时后生效(48小时内的消费数额由持卡人承担),5个工作日后持相关证件到市民卡服务大厅补办新卡,补办新卡时要缴纳新卡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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